孕期血糖高要在孕24-28周時,進行糖耐量試驗,明確是否為妊娠糖尿病。如果存在妊娠糖尿病,則需要在營養(yǎng)師指導下,控制飲食、減少主食量并適當增強運動,如飯后半小時快步走,以降低餐后2小時血糖。
在控制飲食及加強運動2周之后,如果血糖仍不達標,則需要用胰島素降低血糖,使妊娠糖尿病患者的空腹血糖,控制在5.3mmol/l以下,餐后2小時血糖控制在6.7mmol/l以下,糖化血紅蛋白控制在6.5%,甚至6.0%左右。對于血糖高的孕婦,胰島素可以選用普通的人胰島素、中效胰島素或者門冬胰島素進行治療,及時將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圍內(nèi),減少早產(chǎn)、流產(chǎn)、宮內(nèi)窒息、巨大兒等并發(fā)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