脫水輸液要先看適應(yīng)癥。靜脈輸液適用于中度以上脫水,經(jīng)口服補液無明顯緩解或有明顯嘔吐、腹脹、休克、心腎功能不全、嚴重并發(fā)癥時。新生兒輸液總原則是三定方針,即三定、三先、兩補,第一天補液計劃是先三定,即定性、定量和定速。定量即先算累計損失量,再加繼續(xù)損失量,再加生理需要量。輕度脫水者補水量為90-120ml/kg,中度脫水者120-150ml/kg,重度脫水者150-180ml/kg。定性即定脫水的性質(zhì),如果是等滲性脫水,要補1/2張含鈉液,低滲性脫水需補2/3張含鈉液,高滲性脫水需補1/3張含鈉液。定速主要決定于脫水程度及大便量。
三先指先鹽后糖,先濃后淡,先快后慢。三個階段包括:第一,擴容階段。重度脫水伴循環(huán)障礙者用2:1張等張含鈉液20ml/kg體重,在30-60分鐘內(nèi)靜脈推注或快速滴入。第二,以補充累積丟失量為主的階段,若沒有微循環(huán)障礙,補液從此階段開始;如已擴容,累積丟失量應(yīng)減去擴容量,累計量等于總量除以2減去擴容量,在8-12個小時內(nèi)滴入,約等于8-10ml/kg·h;在維持補液階段,剩的液量要于12-18小時或5ml/kg·h速度輸入。第三步糾正酸中毒,重度酸中毒可用5%碳酸氫鈉3-5ml/kg,提高碳酸氫根5mmol/L粗略計算。另外,還要測血氣,根據(jù)血氣來測定5%的碳酸氫鈉,等于剩余堿乘以0.5乘以體重,再稀釋成1.4%的溶液,以上均半量給予。
兩補原則:第一補鉀,補鉀必須得見尿才能補鉀,要補濃度低于0.3%的,0.15-0.3g/kg·d,需要補4-6天,另外后期還要補鈣、補鎂。在補液的過程中,如果出現(xiàn)抽風,先補鈣,如果無效再補鎂,補鈣時用10%葡萄糖酸鈣1-2ml/kg,補鎂時用25%硫酸鎂0.1mg/kg每次,每6個小時1次。第二天以及以后的補液、糾正脫水以及電解質(zhì),溶液定量需要考慮生理需要量及其丟失量,考慮補鉀及供給熱量,一般給予口服。如果病重不能口服,要繼續(xù)給予靜脈補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