喉癌的治療會盡可能保留患者喉功能,喉功能其中包括喉的發(fā)聲功能。在保留喉功能的基礎上,所做手術分很多術型,比如如果局部病變相對較小,可能不做喉的外邊裂開,僅經口腔入路做支撐喉鏡下二氧化碳激光切除。還有部分腫瘤范圍較大,二氧化碳激光不能切除,可從喉外裂開做喉的部分切除。有部分較嚴重的病例侵犯范圍分期較晚,需做喉的全切。
做支撐喉鏡下二氧化碳激光切除或喉小部分切除的病人,二氧化碳激光切除術后就可發(fā)聲說話。但是此種情況一般建議患者盡量禁聲休息22周,2個月盡量少說話。喉部分裂的病人部分切除,術后一般1周左右就可堵住氣管切開口說話,說話相對較好的狀態(tài)下可拔出氣管套管。如果不做放療大概術后2周即可。如果需要放療治療,拔除氣管套管時間則需更長一些。部分喉的病人病變范圍較大,喉沒有辦法保留,做了全喉。全喉的病人,術后大概2周局部創(chuàng)面均較好恢復后,可買電子喉輔助發(fā)音。此種情況喉2周以后就可開始練習使用,進行電子喉輔助發(fā)音,或者也有部分病人可練食管發(fā)音。如果未做放療治療可2周后說話;如果做放療治療,可待放療結束后進行練習食管發(fā)音即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