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血白蛋白輸注時間需根據(jù)肝功能指標中白蛋白的情況決定,一般白蛋白升至30g/L時即可停用。
人血白蛋白屬于人血液制品,適用于低白蛋白血癥的防治,常常配合應(yīng)用利尿劑進行治療。正常人白蛋白一般是在40g/L以上,當白蛋白在30g/L以下,或者伴有明顯的全身性浮腫、腹腔積液以及胸腔積液等癥狀,以及惡性腫瘤患者,均需要進行人血白蛋白的輸注。通常使用3-5天后需進行復(fù)查肝功能,觀察其白蛋白含量的變化以及癥狀有無改善,若白蛋白升至30g/L時即可停用。
人血白蛋白輸注過程中有可能出現(xiàn)輸血反應(yīng),在用藥期間注意觀察,一旦出現(xiàn)輸血反應(yīng)立即停藥,給予及時有效的對癥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