孕婦不可以不做糖耐量檢測,所有的孕婦在24-28周都要常規(guī)做糖耐量篩查,主要是為了及時發(fā)現妊娠期糖尿病,并且給予阻斷和干預。因為妊娠期糖尿病對于孕婦以及胎兒影響很大,有可能導致孕婦體重增長過快,或者糖尿病導致眼底病變、腎臟病變以及一系列異常,也有可能導致胎兒胎盤功能不良、胎兒生長受限或者巨大兒的發(fā)生,巨大兒出生以后,可能會出現新生兒低血糖的表現。所以妊娠期糖尿病不僅對胎兒,也對孕婦本身的身體狀況造成不良影響,所以妊娠期的糖耐量檢測,即糖尿病的篩查非常必要。
在懷孕24-28周進行糖尿病的篩查,要通過喝糖水進行三次血糖檢測。如果空腹血糖>5.1mmol/L、服糖后一小時的血糖>10.0mmol/L,或者服糖后兩小時的血糖>8.5mmol/L,就會診斷為妊娠期糖尿病。任何一項指標異常都要及時給予干預,進行血糖的監(jiān)測以及飲食和運動的控制,必要時給予胰島素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