糖耐量試驗是用于診斷糖尿病比較經典的試驗,是否有必要做主要是取決于患者的血糖。如果出現(xiàn)血糖高于正常,醫(yī)生通常建議要去做糖耐量試驗,糖耐量試驗一般是用于診斷血糖比正常高,但又達不到糖尿病診斷標準的人群,比較有意義。
如果每年體檢有條件做此檢查也可以,但是對于已經診斷為糖尿病的患者,沒有必要做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,可以用饅頭餐試驗代替??诜咸烟悄土吭囼炘\斷糖尿病的標準,是空腹血糖>7.0mmol/L或患者飲用75g無水葡萄糖所泡的糖水之后2h,再測血糖>11.1mmol/L,達到糖尿病的診斷標準。能否下診斷醫(yī)生還要根據(jù)患者具體臨床表現(xiàn),比如患者是否有三多一少癥狀,以及是否有乏力等,還要監(jiān)測患者的糖化血紅蛋白綜合作出判斷。